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
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通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26号各市、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有关高校:为做好普通高校体育专
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通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
浙教试院[2012]26号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有关高校:
为做好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以及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
一、报名
(一) 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体育专长的考生,可报考体育专业;
具有报考体育专业资格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兼报体育特招生(仅限省内高校,简称特招生):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我省体育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体操项目在地市级及以上体操比赛中获得过男、女个人全能前六名)或具备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具体报名时间和办法按当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兼报特招生的考生,在办理体育专业报考的同时需另行办理特招生专项测试报名手续。
二、计划
(一)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计划按文科、理科分别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录取时按文科、理科分别投档。
(二)省内高校特招生项目须在本校招生简章中公布,招生计划按不超过本校当年体育专业招生文理科总计划的15%执行。在职硕士考试
三、考试
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分别参加我省体育术科考试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简称文化考试);报考特招生的考生,还须参加全省特招生专项测试。
(一)术科考试和专项测试
术科考试项目: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等四项,各占25%分值,折合总分100分。
特招生专项测试项目为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网球、武术、足球(男)、举重(男)、游泳、体操等10项。
术科考试和特招生专项测试的考评标准按我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执行。
(二)文化考试
报考体育专业(含特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文化考试。
报考体育本科专业(含特招生)选考文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综合(文),选考理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综合(理),文化课满分均为750分;报考体育专科专业(含特招生)选考文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选考理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文化课满分均为450分。
四、志愿填报
(一)录取批次设置
录取分二批进行。第一批为本科专业;第二批为高职(专科)专业。
(二)志愿设置
体育专业招生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在每个批次里可选报A、B、C 、D、E五所高校;每所高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在每个批次中单独设置特招生志愿,考生可选报1个省内高校作为特招生志愿,在该志愿中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三)志愿填报
1.凡术科合格、文化上体育类文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体育专业志愿。
术科合格且文化上文理科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相应批次体育专业志愿或文理科志愿;同时填报体育专业志愿与文理科志愿的考生,录取时按体育志愿投档。(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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