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2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细则
海南省2012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
海南省2012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12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单独招生的模式
我省今年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行试点院校联合组织笔试、分校进行技能测试、自主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自主录取的招生考试模式。试点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省考试局在命题、报名、考试和录取等重要环节中进行指导。
二、单独招生的院校
今年我省11所高职院校均进入单独招生的试点改革。各校精选特色专业开展试点招生,所招生的专业实行学校申请、考试局审核、教育厅审批的办法确定。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和海南经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校2011年招生总计划的20%,其它学校单独招生的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校2011年招生总计划的10%。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和海南经贸职业学院招生专业数不限,其它学校招生专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见附件1)。各校的专业计划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未能完成的计划可转入统招录取时使用。
三、单独招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本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或户籍在海南、在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或在海南从业、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历或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
(二)报名日期
2012年4月25日至27日。
(三)报名办法
我省今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具体程序是:
1.考生在4月25日8:00至27日17:30,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 ea.hainan.gov.cn或http://3395602956),在主页进入2012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2.考生在5月10日8:00至17:30到报考学校指定的地点提交报名材料、采集本人二代身份证上的相片等信息、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交纳报名考试费用。
3.接受报名点对报考资格的审查,取得初审合格资格后,领取《准考证》。
(四)考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考生可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3.学籍材料(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生提交,其他考生可不提交);
4.单位从业证明(从业人员提交);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和从业人员提交);
6.获奖或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推荐入学考生提交)。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和志愿信息的填报和校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2.在规定的时间到报考学校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和志愿信息确认手续;
3.考生应提交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对填报虚假报名信息、提交虚假材料,经报名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报名点不予发放《准考证》;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
4.考生仅可以填报1所学校的2个专业志愿;
5.考生向报考学校缴纳了报考费后如放弃考试,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招生学校报名工作程序
1.4月28日在省考试局网站下载报名信息;(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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