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
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各市、县(区)高招办,福建师范大学,有关普通高校:为做好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校
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各市、县(区)高招办,福建师范大学,有关普通高校:
为做好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际,研究制定了《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认真抓好落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高招办和有关高校要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加强领导,周密布置、精心组织,进一步落实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好报名、考试、计划编制、志愿填报、录取等体育类招生各项工作,确保公平、规范、安全、有序。
二、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并分别按文科体育、理科体育投档,各有关高校必须分文、理科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三、今年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工作由福建师范大学负责承办,福建师范大学要切实负责好专业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合理设计考试流程、制定考试应急预案,加强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考点考场,备好视频录像及监控设备,加强对专业考试过程的监督,积极为考生营造和谐、公平的考试环境;要按规定严格选聘考试工作人员,并做好岗前业务培训工作;要加大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和对考试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公共管理硕士考试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报名
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报名分为文科体育类、理科体育类,报名时间与办法按照《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1】16号文件)执行。
考生须于2012年3月7-8日到本人高考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高招办签领本人《体育类专业准考证》。签领时,考生必须在《体育类专业准考证》正面考生签名栏处签上本人的姓名。
二、体育类专业考试
(一)体育类专业考试组织
我省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统考)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福建师范大学承办。
(二)体育统考时间、地点见附件1。
(三)考试项目
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
(四)计分办法
按《福建省普通高校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及有关补充规定进行。体育统考总分为100分,每个项目成绩满分为25分。
(五)考试要求
1、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统考。
2、考生须持本人《体育类专业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考点报名,办理相关手续,缴交体育考试费,按考点有关要求参加统考。
3、考点要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福建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统一考试考务管理规则》制定相应的体育统考实施细则,于考前5天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考点须于2012年4月15日前以DBF数据库格式(考生号、姓名、各项目成绩、总成绩)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考生体育统考成绩。体育统考考生名单、成绩、位次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通过网站查询本人成绩、位次等信息。
三、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原则上按照体育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的2.5倍以内划定。
四、文化考试
文科体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体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考试时间:2012年6月7、8日。(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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