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2011年招生简章(2)
2、非艺术类专业 按我校在该地区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在学校调档线以上,根据考生的全国普通高考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
2、非艺术类专业
按我校在该地区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在学校调档线以上,根据考生的全国普通高考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录完第一志愿考生后,若我校在该地区公布的招生计划有余额,可以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对生源较差的地区,学校视情况调减招生计划。
3、对相关科目的要求
录取英语专业须参考考生参加由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的英语口试成绩。
4、优惠政策的执行
(1)我校认可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2)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保送生等的优惠政策按已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中的内容执行。
(3)经我校预选并审核认可的优秀推荐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在我校调档线以上,学校将兑现其享受优惠政策的承诺。
(4)同一考生如可享受我校多项优惠加分政策,取其最高项。
五、体检与专业限制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语种限定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的考生进校后外语学习的语种为英语,部分课程采用英语原版教材以英语授课。
七、奖励与帮困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助)学金、东华大学奖学金以及50余项由社会企业、知名人士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学校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帮困助学金、学费补助、校内助困贷款、临时困难资助、社会资助、技能帮困等多种帮困措施,为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不同程度的资助。
八、收费标准与就读校区
1、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5000元。
(2)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0000元。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德合作的轻化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2000元;中日合作的艺术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30000元。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人每学年6500元;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下设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气信息类下设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为每人每学年6500元,在完成专业大类基础教育后,自主选择修读上述专业的学生按所学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年学费,并补缴以前学年学费差额;理科试验班专业分流后,学生按所学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年学费,并补缴以前学年学费差额。
2、住宿费标准
(1)延安路校区。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200元。
(2)松江校区。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400元。
3、就读校区
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程、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会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等专业就读延安路校区;其他专业或专业大类就读松江校区。
九、监督与保证
1、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察小组,由其负责招生过程的监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等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毕业生由我校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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