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5)
2. 高职高专层次分三批,即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和高职高专预科批。每个批次设 2 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 6 个专业志愿。 3. 2008 年将视计划缺额情况设置若干次复征志愿。 4. 所有院校志愿均相应设置“
2. 高职高专层次分三批,即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和高职高专预科批。每个批次设 2 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 6 个专业志愿。
3. 2008 年将视计划缺额情况设置若干次复征志愿。
4. 所有院校志愿均相应设置“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的选项,供考生分别选择。如果选择“是”,则表示该考生愿意被调剂录取到该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所列的任一专业。
5. 各批次的学校安排详见广西招生考试院编制的《 2008 年高考指南 -- 招生计划篇》。
(二)填报时间。
1. 本科、本科独立学院艺术和体育专业批、高职高专提前批填报志愿截止时间: 6 月 28 日 10:00 ,开始时间由各地级市招生部门规定。
2. 本科其他批次填报志愿开始时间: 6 月 28 日 15:00 ,截止时间: 7 月 2 日 10:00 。
3. 高职高专普通批和高职高专预科批填报志愿在本科录取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将提前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布。
4. 复征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相应批次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的第二天。具体时间安排将提前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布。
(三)填报方式。
填报志愿全部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
(四)填报要求。
1. 考生应在全面了解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通过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有关招生规定及《 2008 年高考指南》和《 2008 年普通高考指南 -- 招生计划篇 》后, 结合本人志向和德、智、体、美等方面情况以及与自己报考科类对应的院校和专业,认真填报学校、系(科)、专业,不准别人代填报。
2. 考生在登陆网站填报时,应按照网上填报说明填报志愿。
3. 考生准考证号码和登陆系统的密码是确保考生志愿信息安全、秘密的重要资料,务必妥善保管,因泄密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 6 月 28 日 10:00 以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已填报的本科、本科独立学院艺术和体育专业批、高职高专提前批的志愿信息。考生到报名站打印并签字确认自愿信息的时间为 11:00 以前,具体开始时间由各市招生办(考试院)自行规定。
7 月 2 日 10:00 以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已填报的本科其他批次的志愿信息。考生到报名站打印并签字确认自愿信息的时间为 11:00 以前,具体开始时间由各市招生办(考试院)自行规定。
考生志愿在指定的报名站打印确认前,可反复修改。一经打印确认,任何人均不能再修改考生的志愿信息。因此,为避免考生因个人信息保管不善而被他人修改志愿,建议考生在每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之前到所在报名站进行志愿的打印确认。考生如逾期不进行志愿确认,视同自愿放弃确认权利,其志愿信息以网上志愿填报工作截止时的数据为准。考生签字确认的志愿表由报名站按顺序整理后保管至当年录取工作结束。
5. 高职高专普通批和高职高专预科批的填报志愿和签字确认的时间安排,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布。
(五)科类限制。
填报志愿时,选考“ 3 文科综合”的考生可以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选考“ 3 理科综合”的考生可以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文史类考生不能填报理工类专业,理工类考生不能填报文史类专业(标注有文、理兼招的专业除外)。
(六)招生计划信息。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收集、整理、编制招生计划信息,并于填报志愿开始前予以公布。在公布的计划信息中,须包括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学校招生总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招生数、科类、学历层次、学制、计划形式等。
八、录取
(一)计划管理:坚持按计划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生计划管理的规定。
(二)组织形式: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实施。具体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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