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川民族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四川民族学院(国标代码:11661)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康定县 邮编:626001 三: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招生层
一:学校全称:四川民族学院(国标代码:11661)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康定县 邮编:626001
三: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招生层次为普通本科、普通专科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少数民族专科预科。
四:招生与录取: 1、录取工作在各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为1:1.2;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总分和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3、对第一志愿填报学校的考生在专业安排上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如第一志愿已录取满额,按志愿顺序安排;在本科第三批录取时,将第一志愿填报学院的考生全部投档供学院选录; 4、对按规定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录取时一视同仁; 5、学校认定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联考的专业成绩。美术类专业的投档模式为: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均上省控线后,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投档;音乐类、体育类专业的投档模式: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均上省控线后,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投档; 6、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类(藏汉翻译)和法学(藏汉双语)专业的考生须加试藏语文,文化考试成绩、藏文加试成绩均上线后,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投档; 7、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具体要求; 8、学校只提供英语(论坛)教学,请非英语考生慎报学校。 9、身体条件:符合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10、录取结果公布:通过各省招办及学校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五、学费、 住宿费 、奖贷学金: 1、学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 2、住宿费:学校住宿费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1000元至1200元/年。 3、为保证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贷、助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及资助项目可登陆学校学生处网站查询。
六、执行纪律 接受监督: 学校建立了比较完备的自学约束机制,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生工作全过程,重大问题由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本章程由四川民族学院招就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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