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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吉林工商学院招生简章

时间:2011-06-21 17:39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吉林工商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学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606号。我校现有三个校区,分别为正阳校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606号)、和平校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245号)、西安校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4728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我校共有本科专业21个,专科(高职)专业40个。2010年招生的本科专业21个,专科(高职)专业28个。

第六条2010年我校计划招生3523人,其中本科1873人,专科(高职)1650人。

第七条在有关省(区、市)招生人数,详见教育部审定的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生源计划。

第三章招生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商务日语、中外合作办学(会计)、中外合作办学(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第九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我校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条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普通本、专科录取规则

1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3、专业安排:按照志愿清原则,按分数从高到低,以考生第一志愿为准,第一志愿专业名额录满,在二、三志愿安排,以此类推。所报专业录取额满,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我校2010年在江苏省招生所有专业,对选测科目原则上不做要求。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报考我校本科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以上,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学生,我校承认江苏省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总分60% 专业课成绩总分10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btc.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皓月大路1606号吉林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电话:0431-88530067 87600533 87690594(传真)(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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