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招录取政策 高招不得私设男女录取比例
时间:2010-01-20 23:48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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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报讯 (驻福州记者 林芹)昨日,福建省高招委正式出台并向社会发布了200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省高招委明确规定,今
导报讯 (驻福州记者 林芹)昨日,福建省高招委正式出台并向社会发布了200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省高招委明确规定,今年高招录取,高校不得随意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此外,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凡在我省招生的高校,一律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也不能对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Q吧))专业的考生限制其统考外语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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