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高考资讯 > 各地资讯 > > 新闻动态 > 文章正文

福建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2)

时间:2010-01-20 23: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2)美术类省统考考试科目与要求: 科 目 要 求 备 注 初试 1.素描 (人物头像) 用铅笔或碳笔 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标准评分,初试合格的考生答卷由复试考评组各按百分制评分,作为考生素描、速写的复试成绩 2.速写

(2)美术类省统考考试科目与要求:

科 目要 求备 注
初试 1.素描 (人物头像)用铅笔或碳笔 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标准评分,初试合格的考生答卷由复试考评组各按百分制评分,作为考生素描、速写的复试成绩
2.速写用铅笔或碳笔画人物动态2幅,15分钟一幅,30分钟一幅
复试 3.色彩 (静物默写)用水粉或水彩 素描、速写、色彩每科100分,总分满分300分

(3)其他音乐类分7个项目组织省级统考,其考试办法和要求由设点高校负责向社会公布。具体项目为:①播音与主持艺术;②舞蹈;③服装与表演;④空中乘务方向;⑤艺术教育;⑥音乐学(南音方向);⑦影视表演

(4)其他美术类分3个项目组织省级统考,其考试办法和要求由设点高校负责向社会公布。具体项目为:①书法;②摄影;③空中乘务方向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挑错 】【推荐】【打印

网友意见留言板
关于我们| About 360gaokao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招聘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11 360gaokao. All Rights Reserved
360高考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