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4)(2)
同一学校总分、文化总分和单科成绩均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档。 各批平行志愿及征求志愿分别实行一轮投档。 对高校自主选拔、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分别单独提前投档。 59.高校录取新
同一学校总分、文化总分和单科成绩均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档。
各批平行志愿及征求志愿分别实行一轮投档。
对高校自主选拔、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分别单独提前投档。
59.高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代为预录取,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60.高校在录取新生时,要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正确对待平行志愿及征求志愿的考生。
61.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62.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国家和省有关残疾考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执行。除患有传染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者以外,对身体状况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得以身体状况为由拒绝录取或加以专业限制。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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