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0年高考填报志愿规定(2)
(2)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演艺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树仁大学和香港珠海学院等十所高校,在内地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可按学校要求登陆学校网站自主报
(2)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演艺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树仁大学和香港珠海学院等十所高校,在内地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可按学校要求登陆学校网站自主报名。录取时考生高考成绩须达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已被上述高校录取的考生应于2010年7月7日前到各市(州、地)招生办办理确认手续。
2.澳门特区高校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遊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五所高校,在内地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可直接登陆各校招生网站报名。报考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两所高校,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澳门旅遊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三所高校,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考生
凡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入选的考生,于6月25日在网上填报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志愿,其志愿填报“特殊类型招生院校”栏内,特殊类型招生院校投档安排在提前批院校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本科院校投档前进行。如因成绩达不到院校要求的,可在填报志愿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其他各批次院校志愿。
(四)“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
1.“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全省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民族班”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志愿栏目内,“少数民族预科”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的“少数民族预科”栏目内。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不足,可按国家规定的降分幅度降分投档。
2.全省体育专业考试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贵州民族学院招收的少数民族体育本科预科。
3.参加全省艺术专业统考或贵州民族学院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获得艺术文考通知书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贵州民族学院相应专业的少数民族艺术类本科预科。
(五)体育、艺术类
1.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相应的体育院校(专业)。
2.参加全省艺术专业统考或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取得文考通知书的考生,可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
3.获得全省艺术统考专业文考通知书的考生可报考:
(1)省内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2)认可我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4.报考非全省艺术统考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专业考试合格的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认可该校专业考试成绩的其他院校(专业)。
5.获得在我省无指定招生计划院校专业文考通知书的考生,须按照无指定招生计划省外院校代码(可不填专业代码),在“艺术第一批本科院校批次”填报志愿。
6.参加贵州民族学院空中乘务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贵州民族学院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志愿。
7.体育、艺术兼报文、理科类的考生,文、理科志愿不能填报在“体育艺术类院校”栏目内,只能按文、理科填报志愿的规定填报在除提前批录取院校外的其他批次相应栏目内。体兼理或体兼文和艺兼理或艺兼文科类考生的录取,先按考生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填报的体育、艺术类专业全部落选后,方可转入考生所填报的文、理科类专业的录取。
(六)定向生
1.根据教育部规定,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在我省继续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凡拟填报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在2010年6月24日至6月27日到生源所在市(州、地)教育局签订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市(州、地)教育局于7月1日前将签约名单列表造册报省招生考试中心。(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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