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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2)

时间:2010-08-28 17:15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对外经贸大学招生网:zhaosheng.uibe.edu.cn 注:考生可通过网上报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对外经贸大学招生网:zhaosheng.uibe.edu.cn

注: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看自己的材料是否寄到对外经贸大学,初审结果,考试时间等相关考试信息。

六、录取办法:

1、报名表经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查核实,由评委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大约在2009年1月下旬。初审结果可以在2010年1月8日后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请家长、考生上网查看,我校不再通知。对于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我校也不再通知本人。

2、进入复试的考生经过复试后,由评委和招生办公室共同确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并颁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艺术特长生资格确认函》。

3、收到《确认函》的特长生,参加2010年全国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高考实际成绩在我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的(但不低于我校在当地同科类重点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艺术特长极其优秀的考生,录取时最低可降至当地同科类重点分数线。具体降分分数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艺术特长生资格确认函》中认定的为准。若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录取线,学生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基础上加10分安排相应或相近专业。如教育部有新的政策规定,我校将予以执行。

4、专业安排:根据考生高考分数及个人志愿,安排在我校在当地省市有招生的专业学习。

5、在校期间必须无条件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体,遵守学生艺术团体的规定。

七、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3日

邮寄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8日(请将推荐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

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0年1月8日后

复试时间: 2010年1月下旬。

八、本简章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1月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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