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1年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公布(2)
适用于在闽高校的照顾政策共有三个方面 一是 享受加5分的照顾,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一等奖者。 二是 享受加10
适用于在闽高校的照顾政策共有三个方面
一是享受加5分的照顾,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一等奖者。
二是享受加10分的照顾,福建省省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三是享受一定的加分照顾,平行志愿填报在闽高校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草业科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蚕学、蜂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村区域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等本科专业,以及园艺、园艺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牧兽医、兽医、经济动物养殖等专科专业的考生,在该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不含征求志愿投档录取)时,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在闽高校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草业科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蚕学、蜂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村区域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等本科专业,以及园艺、园艺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牧兽医、兽医、经济动物养殖等专科专业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
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限报考高校招生全国统考的考生)应在5月20日之前上交《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逾期不受理。考生若一人同时享受多项加分照顾的,投档时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照顾分值。考生只要享受一项照顾加分政策后,就不能再享受其他加分政策(含固定加分和选择性加分)。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的考生名单必须由省高招办和考生所属市、县(市、区)高招办、中学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在平行志愿投档时,享受的适用于在闽高校加分的不作为固定加分进入排序,只是在检索考生平行志愿时,才作为相关志愿栏目的加分处理。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确有突出事迹者,由市招生委员会在6月底前鉴别、审核后附详细事迹材料上报省招委会研究确定是否给予照顾录取。
知分知线后填报志愿
今年,我省考生填报志愿仍然在高考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和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包括本科各批次征求志愿时间)由省高招办另行发布。
高考填报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省高招办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
高校网上录取7月上旬展开
今年我省高校录取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由省高招办组织高校分批次进行,对各批次录取过程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计划的院校、专业,省高招办及时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予以补充投档。
文史类和理工类除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外的各批次(含征求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艺术类和体育类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批次,高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批次,经过生源情况预测和投档比例的协调后,部属及其他省外高校原则上按执行计划的105%投档;省属高校原则上按执行计划的100%投档。省高招办应向社会公布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
高校在招生录取中如生源不足,可降分录取。经征求志愿录取后,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确实不足的高校,省高招办可在线下2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批次按先第一志愿,后参考志愿的顺序),由学校择优录取。民办高职高专学校如生源仍然不足,可适当继续降分,但最低不得超过线下50分。(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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