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
时间:2010-09-08 21:39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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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学校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措施和申诉电话、申诉办法 学院制定招生录取管理办法,成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小组,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99-8870646。可通过来人、来函、来电等方式申诉。
十二、学校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措施和申诉电话、申诉办法
学院制定招生录取管理办法,成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小组,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99-8870646。可通过来人、来函、来电等方式申诉。
录取结果的公布:我院在录取结束后,及时为被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在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网址为:http://www.fjlzy.com
十三、帮困和奖学金制度
1、凡符合《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奖励办法》规定,给予入学新生一次性入学奖学金。
2、根据《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选办法》规定,评选和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院为贫困生入学安排绿色通道,并尽最大努力为其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十四、联系电话:0599-8823450 邮编:353000
网址: http://www.fjlzy.com_ Email:zjb@fjlzy.com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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