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青海大学招生章程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0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公平、合理地选拔到符合培养要求的优秀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0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公平、合理地选拔到符合培养要求的优秀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青海大学
2、校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大路251号
3、办学性质:公办省属211工程大学。
4、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
5、学校特色:青海大学是青海省唯一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目前是省部共建高校,青海省重点建设的大学和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高校之一。
6、联系方式:青海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971)5310409
传真:(0971)5315060邮政编码:810016
E-mail:qdzsb@qhu.edu.cn网址:http://www.qhu.edu.cn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2、计划调整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3、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男生。资源勘察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专业,女生录取数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以内。其他各招生专业均不制定男女生比例。
4、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只招收藏语语种考生;其他各招生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均不要求英语口试。
5、各招生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录取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以高考成绩为主、专业志愿优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新生。
2、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进档考生按专业的先后次序录取;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在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专业时将综合考虑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3、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可以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及专业安排遵照本条第2款。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原则上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招办的有关政策执行。对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5、录取结果将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及我校网站中公布。
四、收费标准
1、普通本科:文史类专业2800元(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