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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时间:2010-02-26 11:05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学校全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层 次高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录取规则1.依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体制,坚

学校全称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层 次 高职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录 取 规 则 1.依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对按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省份普通文理科考生的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对非平行志愿设置省份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报考我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依次考虑其他志愿考生。 3.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进入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待入学后根据专业调整的有关原则,尽量满足考生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报考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茶艺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体貌端庄;无残疾。 5.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相同。 6.填报商务英语、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除看其总分外,英语单科成绩作为参考依据。 7.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普通高考。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达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排序依次录取。 9.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校址(含分校及办学点)、邮政编码 合肥市翡翠路900号(大学城)邮政编码:230601 办学地点:合肥
颁发学历证 书的学校名称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联系电话 0551-3865888、3865837(传真)、3865815
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网 址 http://www.aftvc.comEmail:aczjb@126.com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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