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西安交通大学文艺特长生招生简章(2)
3. 签订协议:被确定为文艺特长生人选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西安交通大学招收文艺特长生协议书》,对已生效的文艺特长协议考生,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高考中予以降分录取优惠。 七、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3. 签订协议:被确定为文艺特长生人选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西安交通大学招收文艺特长生协议书》,对已生效的文艺特长协议考生,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高考中予以降分录取优惠。
七、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 电话:029-82668320 传真:029-82668320
联系人:李老师(13110402870)
西安交通大学团委 电话:029-82668265 传真:029-82668564
联系人:魏老师(1899186894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2.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49
3.招办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北门内东侧50米
4.团委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南门内西侧100米
5.招办网址:http://zs.xjtu.edu.cn
八、注意事项
1.我校进行的文艺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不能替代各省统一组织的文艺特长专业测试成绩,拟报西安交通大学文艺特长的考生须按所在省(市)的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考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文艺特长生人选。
2. 除身份证、等级证书原件外,考生的其他报名资料一律不退还。
3.专业测试时,所有考生自备乐器;除声乐外,其他专业不允许带钢琴伴奏;舞蹈、声乐类如有音响伴奏,请自带CD伴奏,不支持MP3、U盘、磁带等。
4. 除钢琴外的所有项目,特长生进校后需要自备乐器。
专业测试内容
类 别 | 测试内容 |
器乐类 | 自选两首乐曲 |
打击类 | 自选两种打击乐器,演奏乐曲各一首 |
舞蹈类 | 跳一支自选舞蹈、即兴表演模仿 |
声乐类 | 自选两首歌曲、即兴演唱 |
表演类 | 自备两种不同风格的虚拟主持、表演一个即兴命题小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