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高考资讯 > 志愿填报 > 报考技巧 > 文章正文

新疆:2011高考报名首次全面实行网上报名

时间:2010-12-23 15:42 来源:未知 作者:转载 点击:

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获悉,2011年新疆首次全面实行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为做好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努力遏制高考移民,维护新疆考生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教育部的

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获悉,2011年新疆首次全面实行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

为做好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努力遏制高考移民,维护新疆考生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新疆近日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规定首次以四家名义(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公安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新疆建设兵团公安局)下发,对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报名信息的填报和采集、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时间及考试语种、科目、政策宣传、信访举报和公示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

网上报名流程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更加规范

申请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除须符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我区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条件

1、高中阶段在疆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新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

2、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当年高考的时间计算,下同)。

(二)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条件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有其所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完整学籍,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2、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必须有教育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三)我区跨地、州、市就学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

但有就读学校三年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就读学校证明属实,由户口所在地、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查其户籍条件属实后,方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并参加考试。各地应相互配合加强对此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和服务。异地考生在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及国贫、区贫县报考的,不享受这些地区的录取照顾政策;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及国贫、区贫县考生在其他地州报名参加考试的,不享受这些地区的录取照顾政策。

(四)其他考生报名条件

1、高中阶段随父母调动需转入疆内就读高中的,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须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有高二、高三两年高中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须出具父母调动的相关手续证明)。

2、在我区出生到外省区借读(回原籍或亲友所在地借读等)的,考生本人及父母户口必须长年在新疆,考生户口没有迁出新疆的经历,且须有考生就读中学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带有学籍号的高中应届毕业证明及经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审核认定的考生借读所在省区省级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证明。

3、为配合西部大开发,有利于引进人才,区外县级以上(含县级)的组织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及对开发建设新疆有特殊贡献人员在援疆工作期间,其子女高中阶段在新疆就学两年(高二、高三)且子女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允许在疆报考(这部分考生要有家长的组织派遣手续或在疆注册投资资金等相关材料)。非兵团系统,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地级(含地级)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材料,经考生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准予报名,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兵团系统,可由新疆建设兵团师级(含师级)以上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材料,经考生就学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准予报名,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挑错 】【推荐】【打印

网友意见留言板
关于我们| About 360gaokao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招聘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11 360gaokao. All Rights Reserved
360高考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