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招生简章(3)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20%。录取时,学校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是招生录取的基本规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志愿相同的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20%。录取时,学校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是招生录取的基本规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志愿相同的考生,依照专业志愿、基准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七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各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山东省音乐表演考生使用我院单考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必须均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按照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空乘与管理)、影视动画、主持与播音、服装表演等专业,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体育类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河南省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省招办投档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生源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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