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京晓庄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2011年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省(区)的招生政策,本着公平、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2011年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省(区)的招生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择优录取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体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南京晓庄学院。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1460。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方山校区、主校区),邮政编码为211171;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莫愁校区),邮政编码为210017。
第四条 我校坐落在六朝古都江苏省南京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具有本科学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在江苏省内招生院校代码为1120,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代码为1720,在其他各招生省(区)的代码以各省(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2011年我校主要面向江苏省招生,同时面向河北、山西、辽宁、浙江、福建、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四川、甘肃、宁夏、新疆等18个省(区)招收本科生;南京晓庄学院行知学院只面向江苏省招生。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招生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njxzc.edu.cn)进行查询。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六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区)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七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报考日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或日语。我校非外语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没有要求,但请考生注意我校非外语专业大学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江苏省内考生,各招生专业选测科目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江苏省内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BC(含BC)级以上、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含4C)级以上,技术科目须合格。
对江苏省内普通类考生的录取采用等级级差法排序,即将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将考生投档分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的折合分从高到低重新排序。若考生折合分相同时,则按投档分再次排序;若投档分仍相同,则再按特征分(不含附加分)排序。
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 、A、B 、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第十一条 对于江苏省外考生,我校将根据各省(区)招生部门提供的各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投档基本分数线。具体录取程序为:
对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的省(区),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档;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没有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的省(区)则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情况,若生源充足,一般按不大于计划数的120%的比例提取考生档案;若生源不足,则第一志愿全额调档,并按有关省(区)的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及补报。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总分及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分数优先(即分数清) 的专业安排方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即首先考虑专业未定考生队列中队首(即分数最高)考生,考生队列中队首考生未安排专业前不考虑第二名考生。对队首考生,先看其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专业未满则放在第一志愿,若已满则看下一个志愿,直到处理完该生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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