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7)
体检工作由各市县招生办会同当地卫生局组织实施。考生的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我省高考体检终检医院,负责对体检结果经复查仍有疑义考生的的终检。 各市县要成立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市县招生办会同当地卫生局组织实施。考生的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我省高考体检终检医院,负责对体检结果经复查仍有疑义考生的的终检。
各市县要成立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县招生办要与体检医院签订体检工作合同,明确任务、要求和责任。体检医院要选派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精通的医务人员参加体检工作。主检医生必须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工作开展前要对所有参加体检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要求工作人员公正客观地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按照准确、真实的要求给考生作出客观的体检结论。避免错检、漏检和信息填涂错误等情况发生。
体检工作结束后,各市县招生办应将每一位考生的体检结果于3月10日前打印告知考生本人并让考生签名。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可在3月18日前向所在市县招生办提出复检申请(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市县招生办应于3月25日前组织申请复检的考生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考生对复检结论仍有疑义的,市县招生办应于4月1日前组织考生到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终检。
四、建档
(一)考生电子档案的建立
考生的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网上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电子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是网上录取的重要基础。各级招生办要进一步完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采集、校对、确认、制作等各项管理制度及办法,认真做好建立考生电子档案的工作。
1.考生电子档案内容: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考试成绩信息和考生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和提交虚假享受政策照顾加分材料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五部分。
2.信息采集工作的分工:考生的报名信息、志愿信息由考生自行采集;体检信息由各体检医院和市县招生办负责采集;海南省考试局负责采集考生的成绩信息和考试的诚信记录,并汇总考生的各类信息,制作考生的电子档案。
3.信息采集的方式:报名、志愿信息由考生自行上网输入采集;体检信息和考生的相片由市县招生办采集;成绩信息和考试的诚信记录由省考试局采集。
4.信息的确认:考生的报名信息自行采集后,由市县招生办打印出报名信息确认表,交考生本人签名确认。考生的志愿信息由考生本人登录省考试局网站,在填报志愿系统自行输入采集并在网上确认。体检信息由体检医院的主检医师签名确认。
5.信息采集的纪律要求:考生的电子档案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专用信息,省考试局和各市县招生办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要建立健全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安全。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准擅自修改。考生的电子档案作为录取依据仅提供给高等学校,未经省考试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考生纸质档案的组建、保管和移交
1.考生纸质档案的内容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
(2)2006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
(3)会考合格证副本或会考成绩证明;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材料。
2.在本省普通中学毕业的往届生、应往届“三校生”、在省外就读的应往届生及其他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市县招生办负责组建和保管;本省普通中学应届考生的纸质档案由考生就读学校负责组建和保管。
3.档案材料要内容齐全、完整,无错漏。
4.在每批次录取前完成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考生的建档工作。
5.所有考生的档案袋均需粘贴省考试局统一印制的《2006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档案密封条》,并由档案保管单位加盖骑缝印章。(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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