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发布(3)
江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终检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27日。 体检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体检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
江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终检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27日。
体检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体检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军区协调组织的体格复检。复检由设区市招考办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复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填报志愿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和我省2006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专业志愿。考生志愿必须由本人亲自填报,所填内容应真实、准确,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填定上交后的志愿任何人不得更改、覆盖、调换,志愿表与志愿卡不相符的志愿无效。因考生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为了尊重考生意愿,充分体现高考志愿的严肃性,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改录其他院校。
1.纸质填报
6月10日至6月16日纸质填报提前本科、一本、二本、艺术提前专科院校志愿。
2.网上填报
7月26日至7月28日在网上填报三本院校、专科一批、专科二批院校志愿。“三校生”职教本科班志愿填在第三批本科栏内,高职志愿填在相应的专科栏内。
我省今年每个批次一、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实行网上填报缺额院校志愿。届时未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所在县(区)招考办,根据省高招办公布的缺额院校及专业情况填报缺额院校志愿,省高招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七、建档
考生纸质档案建档工作由各设区市招考办组织县(区)招考办进行。
考生档案应具备如下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基本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考志愿表(三本及专科批次志愿表由县区招考办根据考生网上志愿表打印建档);
4.考生高中阶段有关档案材料。
报考有外语口试或徒手画要求的专业和享受优惠的考生还应分别具有下列材料:
①《外语口试成绩记载表》;
② 徒手画;
③《享受优惠考生登记表》及其证明材料。
对有外语口试、徒手画和符合享受优惠的考生,县(区)招考办在建档时必
须在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上加盖有关戳记,并且按规定录入电子档案中。
高考的考生纸质档案由县(区)招考办保管,考生凭院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准考证原件领取纸质档案,自行带交录取院校报到。
八、查分
允许考生申请查核考分。
查核考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误,予以更正并将查核有误科目的查卷费退回给考生。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更正范围。查分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考生申请查分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8日,7月1日查分工作结束。
九、录取
我省今年省内、外所有高校仍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高等学校招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根据高等学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考虑确定我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一本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含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招生计划数,军事院校一本录取分数线根据军检合格情况单独划定。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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