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发布
为认真做好江西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
为认真做好江西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凡报考“三校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的毕业生)高职类的考生,必须是省教育厅公布的具有高等职业学院报考资格的中等教育学校的毕业生。
(二)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有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在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凡参加本年度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含高水平运动员等)均须参加报名,未报名的考生不得参加本年度录取。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我省2006年普通高考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二、考试
我省2006年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分全国文化统考、“三校生”高职全省文化统考、艺术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外语口试、体育优惠考生体育成绩复试等六种。
1.凡报名参加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体育(文)、体育(理)类考试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全国文化统考。其中:文史、理工类考生集中在县(区)所在地考试,艺术、体育类考生集中到设区市所在地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7日、8日。考试科目为:文史类和艺术(文)、体育(文)类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文科(政治、历史、地理)综合;理工类和艺术(理)、体育(理)类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理科(物理、化学、生物)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每科卷面满分为150分,文科、理科综合卷面满分为300分,每科类总分750分。外语考试中的听力成绩(30分)计入总分。考试的组织实施按省高招委的统一部署进行。
文化统考各科试卷均分选择题、非选择题两大部分。选择题卷和非选择题卷都在同一张答题卡规定位置答题,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所选答案选项,非选择题用0.5毫米中性黑色签字笔作答。
文化统考实行县(区)与县(区)循环交叉监考,外县(区)交叉监考员由设区市招考委统一调配,每个考场至少1名。外县(区)交叉监考员为考场的监考组长。监考员负责监考的考场,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三套以上方案,在每科考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
2.报考高职的“三校生”必须参加由我省单独命题的全省统一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每科卷面满分150分,四科总分600分。考试时间为6月7日、8日。各科试卷均分选择题、非选择题两大部分,其中英语科目不考听力。选择题卷和非选择题卷都在同一张答题卡规定位置答题,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所选答案选项,非选择题用0.5毫米中性黑色签字笔作答。考试地点在县(区)所在地。
3.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须凭县(区)招考办填发的《江西省200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报名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和外省院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地点:音乐类普通专业3月25日至4月2日、特殊专业3月25日下午至3月26日上午,地点在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美术类普通专业3月25日,地点集中在各设区市招考办规定的考点,美术类特殊专业4月1日,地点在江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外省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地点由各招生院校自定,考生可直接与招生院校联系专业考试的报名和考试事宜。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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