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外国语学院的录取规则
时间:2009-11-14 15:45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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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址: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4号 邮编:116002 电话:0411-82801178 网址:www.dlufl.edu.cn 一般规定 1.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
校址: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4号
邮编:116002
电话:0411-82801178
网址:www.dlufl.edu.cn
一般规定
1.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的招生政策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和安排专业。
2.投档比例为各省(市、区)招生计划数的120%。
3.艺术类录取办法: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课分×40% 专业分。
身体条件
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外事、外贸和旅游等工作的要求以及外语学习的特点,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单科成绩
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一定的分数线(录取前根据考生成绩划定),除艺术类专业外,其他专业考生均要求参加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
外语语种
俄语(语言文化)专业招收俄语和英语考生,日语专业招收日语(辽宁省40名)和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均招收英语考生。
优惠政策
对于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在录取时,以实际考取分数为准,加分或降分作参考。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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