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简章(2)
第十五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对外汉语专业小语种方向除外)。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折合百分制一般不低于60分。 第十六条 退档原则:凡因思想政治品
第十五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对外汉语专业小语种方向除外)。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折合百分制一般不低于60分。
第十六条 退档原则:凡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服从专业调剂、往年被学校录取不报到者,学校可考虑予以退档。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设计专业录取规则: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专业考试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占40%、专业课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分数,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特长、奖惩等情况后择优录取。 其中专业考试成绩:①河南省考生使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②山东省、江西省、江苏省、湖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广西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使用专业课校考成绩。
第十八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在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经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2010年学校本科二批学费为3700元/生 学年;艺术设计专业本科生学费为5700元/生 学年;本科三批学费为12000元/生 学年;国际合作办学(高职高专)学费为13000元/生 学年;软件职业学院(高职高专)学费为11000元/生 学年;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生收费为20000元/生 预科一年(升入普通本科后按同等学生标准收取)。六人间住宿费按800元/生 学年、四人间住宿费按1000元/生 学年标准收取。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一套以:奖、贷、助、补、缓为主体的学生资助制度,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目前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等;建立有学生勤工助学专项基金,设置了相对稳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有专项困难补助等,不使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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