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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武汉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时间:2011-06-29 18:28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一、学院基本信息1、学院名称:武汉音乐学院2、学院代码:115243、法人代表:彭志敏4、办学层次:本科5、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1号6、学院

一、学院基本信息

1、学院名称:武汉音乐学院

2、学院代码:11524

3、法人代表:彭志敏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1号

6、学院性质:湖北省属高校,公办

二、报考条件和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学习条件。

3、文理科兼收,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我院招生时外语不限语种,但学生入

校后统一实施英语教学。

4、我院为教育部确定的自主招生院校,文化课分数线由我院自主划定。

5、湖北省教育厅下达给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1100名,其中湖北省660名,外省440名。

三、录取规则

1、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70% 文化课高考成绩3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音乐学(理论方向)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50% 文化课高考成绩5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音乐学(艺术管理方向)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线(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线),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30% 文化课高考成绩7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获得我院其它专业及专业方向文化考试通知书且报考我院艺术管理专业方向为高考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在达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线(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线)且在艺术管理专业方向上线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结合招生计划,按高考第二专业志愿考生的文化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在文化课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若仍相同,则按英语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若再相同,则参照其专业结构成绩。

4、音乐学(钢琴调律方向)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结构成绩(专业成绩90% 专业基础成绩1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方向除外)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结构成绩(专业成绩85% 专业基础成绩15%),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方向)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结构成绩(专业成绩80% 专业基础成绩2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7、录音艺术(音乐音响导演)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50% 文化课高考成绩5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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