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章程(省外)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校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条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生简章》。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条件
第四条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六条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
第七条我院在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如遇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向有关生源所在省高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调整招生计划。
第八条艺术类录取原则
第一款在取得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生源所在省有特殊要求的,按该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款录取时,以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江苏生源考生以高考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第三款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导演、导演(影视制片管理、文化经纪、艺术管理)、录音艺术(音响工程)、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摄影(电视摄影)、数字电影技术、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特效)、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娱乐)、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多媒体)、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等13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考生的英语成绩,要求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四款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音乐编导、音乐经理人、流行音乐演唱)、表演、摄影、照明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美术学(文物鉴定与保护)、动画、动画(游戏美术与策划)等11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高考总分、英语、语文、综合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总成绩特别优秀,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九条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五款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六款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充足时,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允许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个别高分考生。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平行志愿一次投档不满时,接收补报或调剂志愿考生。(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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