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3)
时间:2011-08-27 15:45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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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 录取结果除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通过官方网站或电话信息台向社会公布外,考生可登陆本校网站招生专栏查询(http://www.feiya
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
录取结果除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通过官方网站或电话信息台向社会公布外,考生可登陆本校网站招生专栏查询(http://www.feiyangcollege.com),及收取录取通知书等。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及证书:
名称: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7806999
传 真:0532-87806978
邮 编:266111
网 址: www.feiyangcollege.com www.feiyangedu.cn
E-mail :feiyangzsb@163.com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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