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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0高考高职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出台(试行)

时间:2010-08-28 17:17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为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探索与高等教育特点相联系的多元化人才评价机制、多样化入学选拔录取方式,培养适应首都经济社

  为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探索与高等教育特点相联系的多元化人才评价机制、多样化入学选拔录取方式,培养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建设需要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按照总结经验、坚持方向,积极推进、适度扩展,重点攻关、稳妥操作的总体思路,2010年拟在部分高等学校继续进行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试点,现将2010年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公布如下:

  一、试点院校及招生计划

  点击查看北京2010高职自主招生试点院校名单及招生计划

  二、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

  试点院校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自主确定入学标准,原则上应包含:

  1、试点院校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

  2、试点院校组织的面试、实操能力测试成绩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成绩(高中会考成绩等)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评语或中学的推介材料

  各试点院校根据专业特点和入学需要自主确定入学标准,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已参加2010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办法

  考生按试点院校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填写试点院校印制的《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并向招生学校提供加盖中学公章的推介材料,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其他考生提供《高中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考生本人应认真、慎重填写报名表,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表》经本人及家长确认上交后,一律不予更改。

  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应向考生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相关推介材料。

  每名考生限报一所试点院校。

  (三)报名时间

  3月上旬,试点院校公布招生章程,3月中下旬办理报名手续。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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