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10年省外艺考专业考试相关政策(2)
时间:2010-08-24 17:08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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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声乐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声乐(自备歌曲3首)、视唱练耳,共计2门。 声乐满分为200分、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分。 6.服装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基础条件考测(身高、肩宽、三围、体重、比例
5.声乐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声乐(自备歌曲3首)、视唱练耳,共计2门。
声乐满分为200分、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分。
6.服装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基础条件考测(身高、肩宽、三围、体重、比例、骨骼、皮肤、发质、五官、脸型、手形、腿形、牙齿)、基本素质(步态、仪态、节奏感、协调性)、艺术表现力(自我介绍、特长展现、镜头感),共计3门。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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