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青海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考试形式:“3(语文、数学、外语) X(文\理科综合)”。 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
青海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考试形式:“3(语文、数学、外语) X(文\理科综合)”。
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一手抓改革创新、一手抓条件建设和规范管理,确保高校招生安全、和谐、秩序;坚持平等条件下的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入推进“阳光工程”。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形式
“3(语文、数学、外语) X(文\理科综合)”。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
1.考区、考场
全省设33个考区:西宁市7个(大通、湟中、湟源县,城西、城中、城东、城北区);海东地区6个(平安、乐都、民和、互助、化隆、循化县);青海油田1个;玉树州1个;果洛州1个;黄南州2个(黄南州、尖扎县);海北州4个(门源、刚察、祁连、海晏县);海南州5个(共和、兴海、贵德、贵南、同德县);海西州6个(德令哈市〈含天峻县〉、格尔木市、都兰县、乌兰县、大柴旦、茫崖镇)。
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号)和教育部出台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试行)》,设置考点、布置考场、安排考务工作、实施考试。
省上统一编排考场、打印《准考证》和《考场考生座位照片对照单》。每考场30人,单人、单桌、单行,7、8、7、8或5×6方式排列,桌斗背向考生、间距80公分。每考场安排监考2人。考点应根据考试需要至少每4个考场配备1名流动监考员或备用监考员。
《准考证》由考区招办盖章并塑封后生效。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高考、专业考试、外语口试和有关院校的面试。
每科开考后,监考员对考生本人及其《准考证》、《身份证》、《考场考生座位与照片对照单》进行四对照检查。
严禁考生穿校服进入考场。
监考员由小学、初中教师担任,严禁高中教师参与(含考务辅助岗位)。高考期间禁止高中教师进入考点。
在高考试卷存放和考试期间,网上视频指挥、考场巡查监控系统将全面覆盖保密室、试卷保管室、试卷分发(回收)室、考场等场所,对试卷存放、分发、回收以及考试实施过程和每个考场、监考员、考生情况实时监控和录像。
考试期间,开通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在考场中使用电子狗、隐性耳机、耳麦、考试专用金属探测器等仪器;无线电管理部门流动监测车对可疑信号实施监测和压制,防范和压制利用无线传送设备作弊和有组织的团伙作弊。
州、地、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负责在辖区考区间互派高考监督员,有条件的地区可对调部分监考员。
2.考试科目、计分办法
文史类(含艺术文、体育文):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合卷)。
理工类(含艺术理、体育理):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合卷)。
使用教育部统一命题,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各150分,文\理科综合满分各300分。
外语分英、俄、日、法、德、西班牙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了外语专业志愿的上线考生,要参加外语口试(7月2日-3日在青海师范大学)。
“对口高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省命题,各科满分各为150分。
艺术类上线考生填报以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的本、专科艺术院校或专业,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各按100%相加。
艺术类专业考试未合格的“三校生”(中专、职校、技校)文化课考试按“对口高职”编排。
“汉藏对照试题加试藏语文”考生,数学、综合科目提供汉藏对照试题,由考生自行决定用藏文、汉文答题。此类考生选报用汉语授课的高等学校或专业,民族汉考(mhk)、藏语文各按实际得分的50%计,英语按100%计;选报用藏语授课的高等学校或专业,民族汉考、藏语文各按实际得分的100%计,英语成绩作参考。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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