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
四、平稳推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工作 近年来,结合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实施,我省招生考试工作进行了多项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年,我省要继续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稳步推进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工作。
四、平稳推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工作
近年来,结合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实施,我省招生考试工作进行了多项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年,我省要继续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稳步推进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工作。一是推进网上填报志愿及本科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征集志愿改革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和上网条件,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帮助和辅导。要加强组织管理,采取得力措施,建立有效机制,方便考生获得有关信息,及时上网填报志愿。要强化宣传,使考生充分理解分数线与志愿设置的新内涵,以及填报志愿方式与往年的不同之处,做到正确填报。二是继续强化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高校要进一步改进录取程序和办法,充实录取工作人员,扩大专家参与招生录取试点范围。要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内容,改进评价过程与方法,在一定分数范围内将高考成绩和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结合起来,强化学业整体水平下的相关学科成绩在确定培养目标方面的作用,择优录取。三是继续深化考试内容改革,使考试内容更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生活,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四是切实做好网上报名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要严格执行规定,加强宣传,精心准备,认真实施,在组织管理上下工夫,做到应报尽报,不留死角,不出差错。五是继续积极推进标准化考点的建设。结合我省国家教育考试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标准化考点的省级标准,用2-4年时间使全省所有考点达到省级标准。
五、不断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考生和社会的满意度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高等学校要把以考生为本作为做好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高校招生政策学习研究及面向考生的政策宣讲解读工作,认真培训宣讲人员,确保政策解读内容准确。主动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结合招生工作进程不同时段特点,把握宣传时机、重点和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将政策规定、报考条件、学校情况、诚信考试、录取规则、助学通道、防欺诈警示等基本内容和要求,实事求是地告知每位考生。要切实协调解决好考试期间的照明供电、医疗保障、安全保卫、考生食宿以及防止噪声干扰等问题,为考生充分发挥水平创造公平、和谐、良好的应考环境和氛围。加强和改进招生考试服务工作,优化政策咨询、志愿填报、录取信息查询等直接面向考生的服务,继续妥善处理好残障等困难考生的考试和录取问题,进一步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考试期间,各市与各县(市、区)、各县(市、区)与各考点、各考点与各监考教师都要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谁出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等学校和中学考点的党政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本地区、本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大问题实行集体议事制度。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举报和信访工作,在高考和录取期间公布受理举报的单位、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及通信地址,设立信访接待室,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把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真正落到实处。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规定,严肃处理全国统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考生的各种违规行为要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对严重违规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要取消其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撤销招生工作职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招生考试中严重违规或严重破坏招生考试工作的国家公务人员及其他人员,应向违规人员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其违规事实,并建议参照教育系统违规人员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对违规招生的高校,将取消违规招收学生的入学资格,全额退还学生所交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限制或停止其下年度招生等处理;对其中违规招生情节严重的高校,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对严重违规招生的高校负责人将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领导责任。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将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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