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高考资讯 > 高考政策 > 报考政策 > 文章正文

关于做好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2-26 13: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关于做好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盟(市)招生委员会、教育(教体)局,各普通高校,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各成

关于做好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招生委员会、教育(教体)局,各普通高校,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全区教育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0]2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附件),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确保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平稳、顺利。
  各部门要把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继续做为关系国计民生、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力合作,精心组织,规范实施。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大问题实行集体议事制度;严格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各环节任务和岗位要求,落实责任到岗到人,不留工作盲点;关键及重点工作必须有详细、可行的应急预案,必须实行逐级巡视和检查制度;要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考试安全保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肃防范各种违规行为和渎职行为。各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对口单位要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建立起以政府为领导、教育行政及招生考试机构为主导、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确保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平稳、顺利。
  二、保障考试安全,规范考务管理,确保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安全、有序。
  安全、有序始终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生命线。各部门要从维护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性质严肃性、工作权威性、要求公正性、社会关注性出发,采取上下动员、总结推广、标本兼治、事无巨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等工作方法,切实抓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以及考试安全的全过程管理。
  考务、试(答)卷、招生考试信息涉及部门须按国家规定加强考务管理和安全保密设施建设,最大限度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辅助管理。要实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全区各盟市、旗县(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三级指挥平台联网和试卷保密室三级联网,确保试卷安全和信息畅通,快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实现远程实时监控。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公安部门、保密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对所有试卷保密室进行检查;建筑及设施有变更的试卷保密室,须由直接责任部门立即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申报,经自治区复评合格后方可使用。要细化考前、考中、考后考务及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以及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和要求,坚决杜绝考务管理、招生考试电子数据(信息)、试卷命制、印刷、试(答)卷运输、保管、使用全过程责任事故发生,确保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万无一失、安全、有序。
  三、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公平、公正。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一直被社会关注,是一年一度的社会热点。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考风考纪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成败,关系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公信力,关系到国家人才选拔、培养质量和社会稳定。
  直接承担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任务的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各考点,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摒弃地方保护主义,主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良好的考风考纪;承担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任务的各考点负责人、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勇于负责,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对正常考试秩序和考场纪律的干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考试正常组织及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挑错 】【推荐】【打印

网友意见留言板
关于我们| About 360gaokao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招聘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11 360gaokao. All Rights Reserved
360高考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