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高考资讯 > 高考政策 > 报考政策 > 文章正文

上海市2010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加分通知(5)

时间:2011-01-26 14:27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市教育考试院将上海生源单考名单报送教委审核 4月13日至19日 上海生源单考名单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 4月20日前 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4月30日前 市教育考试院将高校单考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名册寄至招生院校 7月

市教育考试院将上海生源单考名单报送教委审核

4月13日至19日

上海生源单考名单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

4月20日前

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4月30日前

市教育考试院将高校单考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名册寄至招生院校

7月初

由市教育考试院对“市统测”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体育特长生进行投档前加分

7月初

对于符合条件的上海生源高水平运动员统考考生,文化成绩达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由市教育考试院按其志愿填报的学校程序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7月中旬

招生院校将拟按统考成绩达二本控制线65%的考生名单向市教委提出申请,市教委会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市教育考试院、高校网站公示不少于两周,无异者由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五、实行阳光招生的相关措施
  
(一)强化推荐责任制度。各区县教育、体育部门和负责推荐的学校以及其他训练单位,要认真把好审核和推荐关,对考生和推荐教师(教练员)加强诚信教育,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坚决不予推荐。各推荐学校和训练单位必须保存考生在校期间的运动队名册、运动员注册、训练考勤、训练记录、竞赛活动和成绩记载等基础性档案资料备查。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考生及家长须认真阅读本文件并填写《考生确认回执》。考生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应由推荐教师(教练员)签字确认,并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经校内公示栏公示7天后加盖学校公章,方可报送上级部门审定。
  (二)落实考生参赛资格代表学校及区县体育部门职责。各区县体育部门和有关学校应加强跨区县就读、注册、训练、参赛运动员的监管,严格把关。由考生参赛资格的代表学校和区县体育部门负责审核和推荐,并提供相关基础证明材料(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要另附相关的基础材料)。由负责组队参赛的责任教师(教练员)签字确认,报组队参赛学校(训练单位)的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同时,考生参赛资格代表学校和区县体育部门,必须向考生就读的学校和区县体育部门提供该考生训练与比赛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就读学校和区县体育部门另行出具就读学籍和跨区训练比赛证明后,签字审核后方可报送上级部门审定。公示采取考生参赛资格代表学校和就读学校共同公示的办法。
  (三)各有关单位、各高校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加分公示过程中,如有对公示对象的反映,应将反映及考生材料一并如实上报,同时送本单位(学校)监察部门备案。
  (四)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院校应认真按照招生简章公示的招收项目、标准、人数和程序等规定开展工作。拟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名单(包括拟按照达到二本控制线65%及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应由分管校长负责,学校招生部门牵头,会同学校体育、监察等部门的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后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报送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育考试院汇总后报送市教委。
  (五)实行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和违规考生退出制度。各招生院校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如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则予以相应处分并严格实施违规考生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采用制作假证、冒名顶替等各类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考生,招生院校应坚决不予录取,对已被录取的考生则应取消其学籍,并由市教育考试院将其违规、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予以严肃查处。(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挑错 】【推荐】【打印

网友意见留言板
关于我们| About 360gaokao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招聘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11 360gaokao. All Rights Reserved
360高考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