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工商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3)
现行学费标准为:普通美术类专业学生学费70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学生学费4400元/生学年,具体实施按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
现行学费标准为:普通美术类专业学生学费70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学生学费4400元/生学年,具体实施按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五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六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学校校园网: http://www.zjs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 http:// zhaoban.zjsu.edu.cn
电子邮件:zhaoban@mail.zjsu.edu.cn
联系电话:057128877228,057128877229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0571-28877065,057188840567(录取期间用)。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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