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201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山东理工大学201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山东理工大学201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
山东理工大学201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山东理工大学201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理工大学。
第五条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以本科为主。
第七条招生代码:10433。
第八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第九条办学特点: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理工科大学。学校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品位的原则,按照生态化、园林化、数字化、人文化的建设目标,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24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3亿元,图书馆藏书464.8万册,全日制在校生34000余人,现有73个本科专业、95个硕士学位授予学科,学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2009年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深化学分制改革,构建了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基础厚、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按照汇聚人才、培育团队、成就大师的师资队伍建设方针,坚持引进与培养并举,着力打造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高水平人才队伍。面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机遇,山东理工大学将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科研工作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关键,全面实施质量立校、科研强校、人才兴校、特色名校、开放活校战略,着力提升内涵,着力打造特色,解放思想,开放办学,创新体制,科学发展,为早日建成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山东理工大学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山东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33-2780046)。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山东理工大学2012年计划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9100人,其中本科8400人、专科(高职)700人(以2012年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
第十四条山东理工大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理工大学招生简章、校园网等多种渠道公布并按时报送到相关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录取
第十五条山东理工大学录取工作主要依据高考成绩,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山东理工大学2012年实行按专业招生,分类培养。
第十七条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八条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前100%的按专业清的办法安排专业;不满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其余考生中按专业清的办法安排。数学类、物理类、外国语类专业在分专业录取时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数学类和物理类专业为数学,外国语类专业为英语)。(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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