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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时间:2010-08-31 10:28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学院协助下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国家奖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具体名额按当年财政部、教育部及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规定为准,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一次性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一次性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一次性2000元。

学院还另设有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纪检委

联系人:王南福

监督电话:0759-6632213

传真:0759-6632200

电子邮箱:zmstujjw@126.com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9-6632278 6632293

传真:0759-6632278

电子邮箱:zmstu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zmstu.org.cn

招生网址:http://zs.zmstu.org.cn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于2010年3月15日由院务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授权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12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九洲江大道78号,邮政编码:5244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制:三年

第十条 学院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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