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0)招生章程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0)招生章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0)招生章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二、 学校全称: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层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三、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为英语语种。
日语专业:要求考生为日语或英语语种。
其它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四、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10年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省级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六、身体健康要求: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九、学历、学位证书: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0年本科计划招收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具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具印的学士学位证书。
十、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办学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28号
邮编:050091;
学校网址:http://www.heuet.edu.cn
招生办电子信箱:jgzs@heuet.edu.cn
咨询电话:0311-87665556,87665507,87665152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