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河北师范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
河北师范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河北省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河北师范大学。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学校代码:10094。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迄今已有108年办学历史,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2010年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就业处承担学校本、专科生招生的具体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十一条 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1、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商务英语方向)、翻译、俄语、日语、西班牙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口试;
2、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其报考条件参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学生学业期满,修满规定学分,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学校按照政府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6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10000元/年,其它本科专业3500-4500元/年,专科专业3500-6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500-800元/年。
第十六条 国家和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划拨专款,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招生咨询、录取结果查询和了解学校的办学条件:
学校网址:www.hebtu.edu.cn 招办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E - mail:zsk@hebtu.edu.cn 招办电话:0311-86269134、86269891(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311-86269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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