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牡丹江医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管理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保证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学院依据《中华人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管理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保证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及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牡丹江医学院(MuDa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2、学校代码:10229(国标码)
3、学校校址: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
4、邮政编码:157011
5、学校性质:公办
6、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7、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教育及专科教育
8、学校网址:www.mdjmu.cn
9、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牡丹江医学院
10、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
第三条 学校设立由院长、主管副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其工作职能是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在各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招生录取原则及有关政策法规,执行并完成当年招生计划。
第四条 招生对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地区(详见牡丹江医学院招生计划),招生入学考核形式以全国统一考试为主,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律检查组。主要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监督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执行情况,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考生和考生家长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工作纪律及招生人员条件
第六条 参照执行《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招生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六坚持、六监督的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加强法制观念,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和反对不正之风,禁止滥用职权,循私舞弊,弄虚作假,杜绝招生工作中的虚假广告宣传和腐败现象。
第七条 招生工作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程序;
2、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
4、无直系亲属参加入学考试。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专业录取要求
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对专业录取的要求。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条 录取细则:
1、按照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综合衡量德、智、体三方面,择优录取。
2、我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3、我校按报考志愿先后进行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个别省份有平行志愿按各省招办下发的文件要求进行录取)详细如下:
(1)按照考生报考我校志愿先后录取,即报考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以考试成绩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高考实际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条件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或与所学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至缺额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