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通知(3)
时间:2010-01-26 17:51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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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委主办的重庆市中学生艺术展演获一等奖者。 7.高中阶段在国家级出版社发表专著者。 (二)以下特长生在录取时达到批次控制分数线,由高校增加计划,市招办可以投档,供高校录取,录取与否由
6.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委主办的重庆市中学生艺术展演获一等奖者。
7.高中阶段在国家级出版社发表专著者。
(二)以下特长生在录取时达到批次控制分数线,由高校增加计划,市招办可以投档,供高校录取,录取与否由高校决定:
1.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委主办的重庆市中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二等奖者;
2.参加当年高考取得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单学科成绩前50名的考生;
(三)体育特长生,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高校的招生办法录取
特长生招生工作是一项新的探索,因此在实施的各环节要加强领导,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对违反规定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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