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2010-09-09 22:26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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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高校名称:淮阴工学院 高校代码:11049高校性质:省属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录取条
淮阴工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高校名称:淮阴工学院 高校代码:11049
高校性质:省属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录取条件: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一、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将在省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2、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校对考生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非英语专业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其它语种考生务请慎报。
5、学校各专业对考生所选测的科目有具体要求(详见招生计划一览表)。
6、学校对各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二、录取办法
(一)普通本科录取办法:
1、普通类本科二批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投档成绩达到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1B5C1合格( 即一门选测科目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4门必测科目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等级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
2、普通类本科三批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投档成绩达到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6C1合格(即2门选测科目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4门必测科目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等级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
3、省内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外省考生进档后,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
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高校性质:省属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录取条件: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一、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将在省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2、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校对考生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非英语专业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其它语种考生务请慎报。
5、学校各专业对考生所选测的科目有具体要求(详见招生计划一览表)。
6、学校对各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二、录取办法
(一)普通本科录取办法:
1、普通类本科二批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投档成绩达到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1B5C1合格( 即一门选测科目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4门必测科目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等级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
2、普通类本科三批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投档成绩达到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6C1合格(即2门选测科目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4门必测科目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等级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
3、省内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外省考生进档后,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
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艺术类本科录取办法
1、省内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要求是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文化分加专业分之和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分加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2、安徽省艺术类考生进档后,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三)选择性招生计划录取办法
凡统考成绩达到省厅划定的我校选择性计划录取分数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我校选择性招生计划,经我校研究审核,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予以录取:
⑴ 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者;
⑵符合江苏省制定的艺术类、体育类特长生条件者;
⑶ 本校教职工子女以及对我校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者的子女。
三、 证书发放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淮阴工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其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各专业详细收费标准请参见招生计划一览表。学校招生计划、各专业介绍、奖贷勤助补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的相关说明或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五、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淮阴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517-83591073(传真)、83591026
招生咨询网址:http://zjc.hyit.edu.cn
E-mail:zjb@hyit.edu.cn
学校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淮安市高教园区大学城)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1、省内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要求是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文化分加专业分之和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分加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2、安徽省艺术类考生进档后,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三)选择性招生计划录取办法
凡统考成绩达到省厅划定的我校选择性计划录取分数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我校选择性招生计划,经我校研究审核,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予以录取:
⑴ 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者;
⑵符合江苏省制定的艺术类、体育类特长生条件者;
⑶ 本校教职工子女以及对我校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者的子女。
三、 证书发放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淮阴工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其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各专业详细收费标准请参见招生计划一览表。学校招生计划、各专业介绍、奖贷勤助补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的相关说明或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五、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淮阴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517-83591073(传真)、83591026
招生咨询网址:http://zjc.hyit.edu.cn
E-mail:zjb@hyit.edu.cn
学校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淮安市高教园区大学城)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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