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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201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硕士生简章(2)

时间:2010-12-23 15:43 来源:未知 作者:转载 点击:

㈡初试地点、日期 地点:在报考点所在城市进行,具体地点由考生所选的报考点(北京、台湾、香港、澳门四个考点)负责安排(以准考证通知的地点为准)。 日期:2011年4月9日至1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



㈡初试地点、日期

地点:在报考点所在城市进行,具体地点由考生所选的报考点(北京、台湾、香港、澳门四个考点)负责安排(以准考证通知的地点为准)。

日期:2011年4月9日至1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0日9:00-15:00进行。

㈢复试地点、日期

地点:福建农林大学校内

日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录取学校函寄考生本人。

五、入学

新生于2011年9月上旬报到入学。具体日期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制

1.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2-3年;

2.自费兼读(在职)学习学制3年,学习年限需延长1-2年。

七、学费

1.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学费参照我校招收同类专业(祖国大陆)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收取。

2. 学生就读期间可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5〕325号)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129号)有关规定申请奖学金。

3.我校设有港澳台研究生奖学金,所有港澳台在校生均可申请。

八、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林清泉 黄玲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89215 传真:0591-83769584

网址: http://www2.fjau.edu.cn/yj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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