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政法学院2007年招生专业介绍及培养目标
政法学院2007年招生专业介绍 政法学院 l行政管理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及法学的基础理论,具有现代行政
政法学院2007年招生专业介绍
政法学院
l行政管理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及法学的基础理论,具有现代行政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应用型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行政学、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原理、社会学、政府经济学、行政组织学、公共政策分析、政府绩效评估、行政领导与决策、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公文与写作、电子政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制度、行政管理信息化。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l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掌握现代公共事业管理学的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系统接受公共事业管理方法和素质训练、具有从事公共事业管理所具备的规划、协调和组织等方面工作能力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公共事业管理学概论、公共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公共政策学、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领导科学、组织行为学、市政学、社区管理、电子政务、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地方政府与公共事务管理、行政管理学、社会保障学、公共事业管理案例研究等。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l法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既系统掌握当代法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本专业各学科前沿发展趋势,具备法学教育及研究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又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级实用型法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中国法制史、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合同法、物权法、税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师与公证实务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l法律事务专业(专科)
本专业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有关专业知识与技能,知识面广,综合能力好的实用型的法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合同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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