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湘潭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2)
时间:2011-02-21 13: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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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自备服装、乐器、伴奏光盘(只限CD)、道具等演出用品,我校只提供钢琴、低音提琴,提供的乐器仅放置在考场中供考试使用,不安排考生练习用。 四、测试合格名单公示 经我校艺术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报
请考生自备服装、乐器、伴奏光盘(只限CD)、道具等演出用品,我校只提供钢琴、低音提琴,提供的乐器仅放置在考场中供考试使用,不安排考生练习用。
四、测试合格名单公示
经我校艺术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并在湘潭大学招生网上公示。
五、录取办法
对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并签订协议的考生,按照湖南省教育厅2010年有关文件规定的艺术特长生录取政策予以录取。
六、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测试时需要携带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中学生“三独”比赛获奖证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考生参加测试的食宿行等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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