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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湘潭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2)

时间:2011-02-21 13: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请考生自备服装、乐器、伴奏光盘(只限CD)、道具等演出用品,我校只提供钢琴、低音提琴,提供的乐器仅放置在考场中供考试使用,不安排考生练习用。 四、测试合格名单公示 经我校艺术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报

  请考生自备服装、乐器、伴奏光盘(只限CD)、道具等演出用品,我校只提供钢琴、低音提琴,提供的乐器仅放置在考场中供考试使用,不安排考生练习用。

  四、测试合格名单公示

  经我校艺术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并在湘潭大学招生网上公示。

  五、录取办法

  对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并签订协议的考生,按照湖南省教育厅2010年有关文件规定的艺术特长生录取政策予以录取。

  六、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测试时需要携带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中学生“三独”比赛获奖证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考生参加测试的食宿行等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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