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一、报名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按规定的时间持户
一、报名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按规定的时间持户口簿、二代身份证、会考证(或学籍学历证明)等证件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确定的报名点报名并交纳报名费,县(市、区)招办通过网上支付应付省招办费用后,即向考生发放网上报名序号和登录密码,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并可从网上获取自己的14位考生号。
3.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分为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服装模特类、艺术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体育舞蹈类十个类别,考生至少要选报其中一类,除美术、音乐类之间不可以互相兼报外,其他各类别之间可以兼报多选。
二、专业考试
4.所有报考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南考生均须参加省统考,省统考合格者方可按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所有在豫招生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如有我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类别或有特殊要求的,学校须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办同意后,学校可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5.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各类专业考试合格线。我办将于5月初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集中公布专业省统考合格线,并公示达到省统考合格线的考生名单,不再单独发放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6. 省统考成绩可用于使用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使用于本校,省统考成绩达到合格线者其校考成绩方有效。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可以既使用校考成绩又使用省统考成绩。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要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明确选择艺术专业统考类别,以便在填报志愿时向考生公布。
7.美术类省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招办所在地,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19日。
8.音乐类省统考科目为专业主科(包括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30分(音乐基础知识20分、听音记谱10分),总分为170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卷考试。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招办所在地,时间安排在2010年1月19日。
专业主科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由省招办统一组织测试,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视唱试题分为A、B、C、D四个等级,由考生在考试现场自行选定等级并随机抽题。个体测试时间安排在2010年3月份,考生应于2009年12月28日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具体的分市分批时间,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9.播音与主持类省统考科目为文学作品朗读、新闻播音、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回答考官问题四科。考试从考生的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和形象仪表四个方面评判,每项满分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从2010年1月26日开始各市分批报名、考试。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于2009年12月28日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具体的分市分批时间,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0.书法类省统考科目为古代碑帖临摹(楷书、隶书)、书法创作(自选书体)、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汉印),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考点设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2010年1月16日报名, 1月17日考试。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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