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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3)

时间:2010-12-30 15:37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数、理特长生高考成绩优秀的可直接申请进入数、理实验班学习 B 类 考分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上、南京理工大学1:1投档线下20分内(江苏省考生15分内),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予以录取 加10分(江

数、理特长生高考成绩优秀的可直接申请进入数、理实验班学习

B

考分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上、南京理工大学1:1投档线下20分内(江苏省考生15分内),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予以录取

加10分(江苏省考生5分)进行专业排序,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的,满足其前两专业志愿之一

C

考分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上、南京理工大学1:1投档线上,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予以录取

加5分(江苏省考生5分)进行专业排序,满足其前两专业志愿之一

  3、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名单,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凡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即取消优录资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其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4、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填写《南京理工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诚信承诺书》,江苏省学生需另填写《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5、所有报名、测试、合格名单以及志愿填报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6、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录取考生同其他录取考生一样,入学一年后享受学校相关转专业政策。

  七、保障措施

  1、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南京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招生工作组,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严格自律,我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 坚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94

  网址:http://zsb.njust.edu.cn

  邮箱:njustzsb@mail.njust.edu.cn

  电话:025-84315260 84315761 传真:025-84432546

  九、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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