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西北工业大学2011年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2011年西北工业大学与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2011年西北工业大学与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等九所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内容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1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2.国际、全国航模竞赛获奖的学生;
3.具有优异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学生;或在某一方面发表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论文的学生;或获得国家级专业等级证书且经我校认可的学生;
4.学习成绩位列前茅、综合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二、申请程序
1.推荐方式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方式采取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两种形式进行。
中学推荐:由学生所在中学根据学生在校表现予以推荐,我校将根据情况分配推荐名额,被推荐学生学校志愿只能填报西北工业大学。
学生自荐:符合报名条件学生可自由报名,可填报两个学校志愿,其中一所应为西北工业大学。
2.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网站”,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网上报名系统地址:http://202.120.188.254
http://222.66.109.7。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0日至12月30日。
3.材料提交
中学推荐学生需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自荐学生,无论一、二志愿填报我校,均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填写网报系统下载《报名申请表》,经所在中学审定加盖公章;
(2)高中阶段学年成绩单(须经学校教务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
(3)相关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所发表论文复印件;
(4)能够展示自身特长的代表作。
申请材料请于2011年1月5日前寄达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4.资格审查
中学推荐的学生可直接获得参加卓越人才合作高校2011年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业能力测试)资格。
对于自荐学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确定是否具备学业能力测试资格。
获得学业能力测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将于2011年1月10日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三、选拔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办法(试行)》中有关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考生”要求,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办法将采取学业能力测试、综合测试两种方式。(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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