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华中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形成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优秀创新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形成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新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2010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201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湖北、湖南、河南、江西、浙江、山东、广东、广西、北京、四川、江苏、安徽、陕西、福建十四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中福建省限理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
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学生。
3. 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在某学科领域专业刊物上发表具有研究价值的科技论文且经我校专家认可的学生。
4. 具有文学创作天赋或特长,高中阶段在省级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或有专著出版且平时成绩优秀的文科学生。
5. 高中学习阶段,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省级荣誉称号的学生。
6. 省级重点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7. 具有一定的语言学习潜质且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外语类竞赛获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学生。
二、招生程序
1. 报名办法
(1)学生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录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名表。此表需由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提出推荐意见,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一并寄送我校学生工作处招生科。
其中,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第6条的湖北籍学生,我校将把推荐名额下达给中学。中学确定推荐名单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网上报名序号等,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09年12月20日前寄达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科(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我校将对中学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核、筛选。
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0日(以邮寄报名表的时间为准,12月20日24:00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接受报名)。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2. 初审、复试
(1)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和复试有关事宜将于2010年1月5日前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可使用报名序号和自行设定的密码登录查询。同时我校会将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及安排通知考生所在中学。
(2)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查询考场安排、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或作品)原件办理复试报到手续。
(3)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10年1月(待定)
复试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笔试科目:理科:数学、物理、英语、综合能力测试(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