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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时间:2010-01-24 06:50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为正确行使高校办学自主权,积极、稳妥推进新形势下()、招生制度改革,深入探讨人才选拔新机制,拓宽优秀学生选拔渠道,使富有创新精神

为正确行使高校办学自主权,积极、稳妥推进新形势下()、招生制度改革,深入探讨人才选拔新机制,拓宽优秀学生选拔渠道,使富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高和实践能力强的学生有更多的机会进入学习,我校2010年继续实施自主招生。根据教育部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 招生范围

全国各省(区、市)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二条 招生名额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生源具体情况,确认700名左右自主招生对象。

(二)按照我校招生计划数,广东省考生及非广东省考生按一定比例划定自主招生对象。

第三条 申请条件

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分为A、B两类:

(一)A类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 具有优异的学习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2. 在文体方面有突出特长,高中阶段曾参与重大表演或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3. 具有高度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在参与社会活动、公益事业中获得表彰或作出较大贡献。

(二)B类资格:

学科特长生。极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学科方面或相关领域具有明显特长及相当培养潜质,可不侧重高中阶段学业成绩排名。申请者须在相关领域获得重大奖项或取得突出成绩,申请资料中须含有力证明(若取得面试资格,需提供相关原件)。

第四条 选拔程序

(一)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

(二)申请报名请登录中山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wsbm.sysu.edu.cn)按指定要求进行网上报名(11月30日-12月18日),提交资料,直接从报名系统上生成并打印自主招生对象申请表,并将以下书面材料一并寄予我校:

1.《中山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对象申请表》(报名系统打印);

2. 个人陈述(学生本人撰写并手书);

3. 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若中学推荐,中学须出具统一成绩证明,并给出中学推荐排序;

4. 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5. 其它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如专家推荐信,参与社会活动、公益事业表现突出的事迹材料,相关媒体报道等。

1-3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凡材料不齐全者,视为申请无效。

考生须将材料尽量采用A4大小纸张印制,按顺序装订好,请勿另做封面。

申请A类资格请以特快专递于2009年12月23日前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

申请B类资格请以特快专递于2009年12月17日前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注明“学科特长生申请材料”。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大钟楼 邮编:510275 联系电话:020-84111598 传真:020-84036491

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材料一律不再退还,请预留备份。

(三)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分为A、B两类资格候选人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招生测试(其中B类资格候选人不超过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数的5%),测试资格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测试资格获得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A类资格候选人测试安排:

A类资格候选人测试分作笔试和面试。

1. 广东省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考生申请材料中表现出来的综合情况确认一定比例的面试资格获得者参加面试。笔试时间暂定为2010年1月底,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在有关地市中学设置考点;面试时间待定,地点在中山大学南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 非广东省考生直接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待定,地点在中山大学南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分文理卷)、();单科测试时间为1小时,各科分值均为100分。(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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